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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3715000063/2023-17775768
2023-08-16 11:23:09
聊城市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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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反复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2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号),提出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努力争当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要求各市强化主体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推动任务落实。

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设敢为人先的创新新聊城,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围绕科技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有力激发了创新动力。面对创新发展新形势和省政府新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强大的科技支撑。为贯彻落实鲁政字〔2022〕22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为建设科技强省贡献力量,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园区、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相继完成了有关部门会签、法律顾问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九个方面。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到第九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具体政策举措和支撑保障。

一是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建设科技强市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融通互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开放合作成效明显,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我市加快建成科技强市和区域创新高地。整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1%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部分,围绕9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任务。

第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壮大创新创造生力军。提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作用。

第二,着力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夯实科技创新发展基础。提出推动研发平台提质升级,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创新载体提质增效。

第三,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助推产业提质升级。提出加快突破产业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

第四,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动力。提出实施高层次人才工程,用好“柔性引人”机制,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五,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提出用好高校院所资源,推进跨区域创新协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

第六,坚持科技强农惠民,赋能农业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支撑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七,强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畅通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第八,加强科技工作组织保障,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优良环境。

四、政策调整情况

对照之前我市科技政策,《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调整的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其他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之前我市对新认定和三年后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10万元财政奖补,《实施意见》将复审认定的高企补助标准降低到5万元。

二是新增加的政策为四个方面。

(1)为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出“对首次准确填报研发投入统计数据5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填报较上年度增长100万元以上且未享受研发财政补助的规上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

(2)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后备力量培育,提出“实施市级人才工程”;

(3)为鼓励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出“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4)为鼓励技术转移转化,提出“新备案为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被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科技成果直接评定为本年度聊城市优秀科技成果”;“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每培养1名技术经纪人给予1000元补助”等。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梁辉

联系电话:0635-837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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