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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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规划专业技术力量不足、规划落地“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任规划师制度的推行实施,要求充分发挥责任规划师专业优势,全面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工作要求,以专业视角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城市规划在街区层面落地,经多次讨论研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原《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乡村规划师的内容,起草了《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的要求;《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条关于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乡村规划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中“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要求;并参考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京规自发〔2019〕18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修订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在单位内部征求意见、市政府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向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等方式,进行了多轮次的研讨和意见征求,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于2023年12月7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实施的目标、意义和依据等。
(二)职责与工作内容。明确了责任规划师的定义、组织形式、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等。
(三)工作方式。明确了责任规划师责任范围内公众参与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的方式,规定了工作时间。
(四)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规划师应具备的条件、运行机制等内容。
(五)工作保障。明确了办法实施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取得实效。
(六)附则。规定了办法包含的内容、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蒋观宁
联系方式:0635-822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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