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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3715000063/2024-45335396
2024-04-19 14:35:39
聊城市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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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24 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立足“六个新聊城”建设要求,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精选立法项目,使立法项目契合宪法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二、起草背景

为更好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六个新聊城”建设要求,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响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呼声期盼,把实践急需、立法时机成熟、各方意见统一的项目作为立法重点,科学、合理地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规范立法草案起草部门、完成时限等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增强自觉性、调动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开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广泛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基础上,深入座谈论证,制定《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三、编制过程

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下发通知向部门点对点征集、召开座谈会精准征集等方式广泛征集立法项目;二是对收到的立项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形成《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4 年立法工作计划》。

四、主要内容

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共列入 19 件立法项目。

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地方性法规项目,共 10 件,其中年内需提请市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 4 件;第二类是政府规章项目,共 9 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项目 2 件。

五、实质性解读

坚持“多调研、慎出台”“小切口、大民生”的原则,2024年需提请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重点项目 4 件,分别是《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和《聊城市供热条例》;需年内完成的政府规章重点项目 2 件,分别是《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正)》《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正)》。

调研项目 13 件。主要涉及接诉即办、旅游景区管理、地下管线管理、绿化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认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等方面。

六、关键词解释

1.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2.政府规章:是指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七、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司法局

解 读 人:逯恒纳

联系电话:0635-299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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