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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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为确保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更好地反映目前的地价水平,我市组织实施了市城区新一轮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3.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
4.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
5.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以“正文+附件”的形式呈现,共计3900余字,主要对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更新范围、级别划分、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标准、其他土地用途适用参考标准进行了明确。土地级别划分方面,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划分为五个级别,工矿仓储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其他土地用途适用基准地价参考标准主要是对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地下空间用地交易量较小的用地类型,依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的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进行归类、修正确定其基准地价。
三、实质性解读
(一)范围调整
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城市近期建设发展需求,本次评价范围面积减少了80.16平方公里。调整的范围:一是减少了城区开发边界外的部分区域,二是扣减了压占基本农田较多的区域。
(二)级别调整
商服用地调整了2个区域,住宅用地调整了3个区域,工矿仓储用地调整了4个区域,公服用地调整了3个区域,根据不同因素修正,级别均提升。
(三)地价更新
对城区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商服用地考虑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库存去化率低等特点,商服用地一至四级价格不调整;住宅用地各级别均有不同程度涨幅,一至四级涨幅明显;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略有上涨。
四、关键词解释
1.土地级别: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城镇土地使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城镇内部土地质量在不同地域的差异,评定土地级别,反映的是城镇内部土地质量的差异,对象是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规划的建设用地。
2.基准地价:在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土地,按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是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地产税的依据,也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投资的决策参考。
3.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
4.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5.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包含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公园与绿地。
五、解读机构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传恒
联系电话:0635-83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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