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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梅永杰解读:《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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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16:52:08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梅永杰解读:《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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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梅永杰解读《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聊政字〔2023〕3号

4月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通知相关内容,切实营造经济普查浓厚氛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的背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在2004年(受2003年“非典”影响,第一次经济普查在2004年开展)、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2023年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对全省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通知》,并按照规定予以印发。

二、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时点

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项目。普查机构及人员将严格落实保密义务。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是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四、是注重成果应用

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拓展应用领域,做好普查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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