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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延星解读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聊城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3715000063/2024-45409271
2024-07-21 21:46:14
聊城市人民政府

领导干部解读: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延星解读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聊城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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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聊城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山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着力在六个方面,全力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地实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肩负起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与使命。

二是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我们将坚持系统统筹、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

三是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适应活态遗产特点,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全方位展示聊城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讲好聊城故事。

四是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将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注重民生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是坚持健全机制,加强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长效机制,鼓励各级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奖补政策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等。

六是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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