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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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聊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旨在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最新状况,强化文物保护意识,构建更为完善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此次普查将促进文物保护政策的精细化、科学化制定,为文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2.普查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普查范围覆盖聊城市全境,包括地上、地下及水下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对已确认并登记的文物进行复查,同时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与登记。
3.普查将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普查将详细记录文物的名称、位置、保护级别、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及保存状况等关键信息,并特别关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传统民居等新型文物类型的登记工作。
4.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普查自2023年11月启动,预计于2026年6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负责机构建立、方案制定与前期准备;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以县域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则专注于文物的认定、登记与公布,并建立文物资源目录。
5.普查工作的经费来源如何保障?
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聊城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需按时拨付经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普查工作将如何组织和实施?
聊城市将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及社会力量将共同参与普查工作,形成合力。同时,将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和数据质量追溯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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