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1.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基础工作。通过普查,可以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普查,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普查,明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2.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具体范围为我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普查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要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认真做好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传统民居、乡土建筑、中华老字号、文化景观等文物类型的登记工作,将更多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文物范畴,加强内河湖泊等容易遗漏和普查难度较大区域的工作力度。
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备设备和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5.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经费来源是什么?
按照国家、省要求以及我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规定,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做好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年度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经费使用必须严格管理,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6.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如何组织开展?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级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成员单位包括18个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调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类文博单位(场馆)精干力量,补充到文物普查一线。组织成立12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伍,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队伍组成模式,深入到村镇基层,开展实地调查,高标准完成每一处文物的普查任务。国家层面,由国家文物局统一负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管理。普查中将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