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海歌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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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海歌、岳宗恩为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英举、魏恒涛为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静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列副支队长第一位)。
免去:
乌东辉、王峰的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赵静、陶珂的聊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职务;
殷和平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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