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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志恒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3715000063/2026-46093637
聊政任〔2026〕2号
2026-03-02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志恒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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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志恒为聊城市中医医院院长(聊城市中医药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志峰为聊城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方长彬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聊城市委员会副会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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