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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715000063/2014-4402208
2014-02-27 17:01:12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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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健全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制度,扩大了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和信息量,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使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有领导主抓、有综合协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专机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管理制度》、《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聊城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聊城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抓住全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工,下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聊政机发〔2013〕306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九个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

1.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市政府指导下市监察局经过五轮较大力度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157项,进厅项目减少到131项。同时丰富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形式。

2.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市政府要求对预决算公开工作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2015年底前,公开全市市县两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基本实现所有预决算信息内容的全面公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在2012年按款级科目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逐步扩展和研究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范围。以上内容在聊城门户网或相关企业网站上及时公开。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在目前每年人大会上以报告形式做出公开的基础上,下一步工作中根据需要逐步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市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3.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政府明确要求下市住建委对我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工作和自查,明确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建设、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在目前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更新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并要求各县(市、区)在公开的信息网站上设置醒目的 “住房保障” 专栏,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和阅览,明确专人,定时更新公开内容。

4.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现阶段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已在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并在市局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办事服务指南等。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通过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和监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接受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咨询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严格落实环保部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在市环保局网站准确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地表水水质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信息;并建立了聊城环境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公布处理情况信息。针对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市环保局在官方网站实行了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布环保核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

6.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继续完善灾害性天气气象信息直通制度。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安监部门和企业三方灾害性天气互通机制,恶劣天气下,果断实施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7.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市物价局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滚动屏幕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项调定价项目收费调整项目。同时,按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申请文书档案,建立了健全长效的管理办法,形成了用制度约束行为、按制度规范办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8.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土地征收前,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土地所在地张贴《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征地批文后,在征收土地所在地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并在市、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认真落实征地工作“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下一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推动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

9. 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了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科研机构将以市科技系统各单位、业务科室的科技工作信息作为科研机构信息公开研究工作的重点,鼓励各科研机构推进信息公开。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设定阶段性信息公开数量。

(二)严格落实四项工作要求

1.细化任务,强化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分工,下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聊政机发〔2013〕306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努力做好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到发布信息前,做好深入解读工作预案。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的回应工作。

3.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下一步工作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扩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94条,其中,市级政府公开信息20130条,县级政府公开信息18724条,乡级政府公开信息13040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191条。

主动公开方式主要是(1)网站公开。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还通过政府网站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网站已达155家。(2)政府公报。我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部门文件。本年度共编辑发布市政府公报12期,9600余份。(3)公共查阅场所。市县(区)两级政府均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陈列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731个,2013年合计接待公众查询39775人次。

(二)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聊城政务网设置了“信息公开”、“市民服务”、“企业服务”、“行政投诉”专栏。其中通过“信息公开”、“市民服务”、“企业服务”,栏目可查阅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企业的有关信息;通过 “行政投诉”栏目,公民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有关情况。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超百万人次,除政府门户网站外,我市的政府信息还通过市地方国家档案馆和图书馆、新闻发布会、市长信箱、市长热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获取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3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1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计划生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国家税收政策、社会保障、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其中,通过信函及传真申请201件,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217件,当面申请663件。其中,经过仔细审查,“同意公开”876件,占81%;“部分同意公开”96件,占8.9%;“不予公开”76件,占7%;“其他情况” 3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全部实行免费信息公开。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市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3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公民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效果不佳。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五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信息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七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

聊城市人民政

2014年2月10日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市人民政府填写)

 

填报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1894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20130

2.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18724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1304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1081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01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217

3.当面申请数

663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108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87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96

3.不予公开数

76

4.其他情况

33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55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58

2.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51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46

九、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期,份

12 9600         

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2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731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

58

2.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303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70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39775

其中:1.市政府及其部门

807

2.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18488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48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583

其中:1.全职人员

647

1)市政府及其部门

49

2)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478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0

2.兼职人员

936

1)市政府及其部门

94

2)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635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7

十四、市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五、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96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张晓华     联系方式:8288001   填表日期:2014 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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