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起草情况及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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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11:11:40
聊城市人民政府

议题解读:《关于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起草情况及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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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以下简称《评议办法》),有利于强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的制度保障,对于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将《评议办法》起草情况及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起草情况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有关要求,市食药安办组织修订起草了《评议办法》。

(一)起草背景。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国办发〔2023〕6号);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鲁政办发〔2023〕9号),从细化评议内容、优化评议程序、调整评议等级、强化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对评议工作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评议内容更加细致全面。为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必要对我市2018年出台的《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市食药安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梳理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的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重点事项,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起草了《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市区食药安委(办)、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意见建议,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经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该评议办法。

(三)主要内容。《评议办法》共17条,评议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内容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完善评议内容。增加了基础工作、即时性工作、加分项和减分项,并以附件形式明确了评议内容要点。二是完善评议方式。明确通过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抽检监测等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充分体现评价的客观性;增加日常评价,每年抽取部分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由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年中督促。三是完善评议评价。评议结果由原来的A、B、C三档,调整为A、B、C、D四档,并明确分项分值、等次排名以及综合评议程序,进一步增加评议的区分度和精准度。得分排在前5名的为A级,其他为B级;存在降级情形的,评议等级下调一级,最低降至C级;存在否决项的为D级。四是完善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扩大了通报表扬的范围,增加了对评议排名有较大提升的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通报表扬;增加了约谈项,并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限期整改。

二、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为系统性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到我市督查调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食品安全第一关口。加强耕地土壤源头防控,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莘县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加强畜禽屠宰规范管理,一企业被农业农村部认定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三是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推广应用“山东食链”系统,系统激活率、上链率均达到100%。规范提升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农批市场“五项制度”落实。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及风险监测,年抽检量达5.32批次/千人。抓好餐厨垃圾全过程监管,全市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7.2万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签订比例达90%以上。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67起,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428件,罚没款1819.85万元。四是强化指导服务,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强化“食安山东”品牌建设,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列全省第一、全国第十。加强食品行业组织建设,指导食品安全促进会强化行业自律。

(二)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还不高;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工作,全力争先进位。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三、解读机构、联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正军

联系方式:0635-853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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