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 2023 年市政府工 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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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始终围绕高质量立法,突出小切口,聚焦群众所盼、管理所需,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
1.重点项目圆满完成。2023年,向市人大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3项,分别是《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聊城市消防条例》。出台市地方政府规章2项,分别是《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2.立法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政府立法理论研讨活动。在总结2022年理论研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二届政府立法理论研讨活动,共收到理论研讨论文30篇,评选出优秀论文奖10篇,为我市政府立法提供理论引领,我市是全省唯一开展此项工作的设区市,得到省司法厅高度认可。二是深度参与全省重大立法事项。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活动中,被选中承担《山东政府立法工作指引》编写任务(全省共4个市);被推荐参加粤鲁地方立法论坛,代表全省做典型发言。
(二)亮点工作
1.突出“小切口”,提升地方立法质效。《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的典型代表,被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批示肯定。《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作为全省首部设区市关于烈士褒扬的地方政府规章,相关立法经验做法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简报刊发。
2.创新“四评”模式,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创新部门自评、精准点评、公开社评、专家细评四种方式,对6部实施满3年的政府规章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督促立法后评估成果转化,提升执行效果。
二、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立足“六个新聊城”建设要求,坚持 立改废相结合,切实精选立法项目,使立法项目契合宪法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二)编制过程
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下发通知向部门点对点征集、召开座谈会精准征集等方式广泛征集立法项目;二是对收到的15项立项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形成《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三)主要内容
坚持“多调研、慎出台”“小切口、大民生”的原则,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共列入19件立法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地方性法规项目,共10件,其中年内需提请市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4件,分别是《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和《聊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类是政府规章项目,共9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项目2件,分别是《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正)》《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正)》。
调研项目13件。主要涉及接诉即办、旅游景区管理、地下管线管理、绿化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认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等方面。
另外,《聊城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聊城市农产品种养大户和小农户质量安全控制条例》,虽已于2022年列入了2022-2026年立法规划,但由于相关上位法已经出台并结合我市实际管理情况,经部门申请,不再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三、建议
《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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