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文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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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印发了《关于优化提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国家和省先后出台的两份文件为我们提供了努力方向和基本遵循,下面,结合我市大数据工作实际,主要汇报对文件中数据工作的理解和下步工作措施建议。
从国家层面,《指导意见》锚定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目标,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破解业务不协同、系统不互通、标准不统一、服务不便捷等问题。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要求各地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从省级层面,围绕优化“爱山东”、“山东通”平台在线申报审批功能、主题服务场景、跨域通办功能、督查督办功能等,提出了重点工作,全面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
综合讲,国家和省对数据工作提出的主要任务要求即四个“强化”:强化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向地方回流和直达基层;强化数据标准治理,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编制“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强化数字新技术应用,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数据汇聚方面,我市按照全省“1+16+N”(1个省级主平台+16个设区市平台子节点+N个分节点)建设思路,建成全省首批市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目前累计汇聚数据40亿条,全面建成应用县级数据节点,进一步畅通国家、省级数据回流和直达基层渠道,夯实了数据基础。
数据治理方面,近年来,我市按照全省“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的数据治理服务标准,建立了数据资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快关联各类数据资源,推动构建政务数据资源“一本账”。2023年,全部完成940万份证照证明历史数据电子化,数据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数据共享应用方面,按照“无证明之省”部署要求,先后上线应用电子证照系统、“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等,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不断深化电子证照证明数据应用,全市2300多个服务事项实现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数字新技术应用方面,按照全省打造“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和推动“山东通”在线办公有关要求,我市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爱山东”聊城分厅累计接入1200余项应用。全市145个业务系统已上线“山东通”平台,机关人员初步实现基于“山东通”线上办文、办会等。
一是强化数据汇聚融合,推动“一件事办理”更畅通。积极探索“数据要素×”与政务服务改革深度融合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黏合剂”作用。健全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各部门要定期梳理数据需求清单,动态编制供给清单。深化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与国家、省平台级联畅通,各县(市、区)要持续优化县级节点功能,加快完善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
二是强化数据标准治理,推动“一件事办理”更规范。不断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做好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数据质量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让问题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数据质量问题可定责。在全面完成证照证明历史数据电子化基础上,建立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归集长效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新增证照证明实时电子化、标准化。
三是突出数据共享应用,推动“一件事办理”更高效。加快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对接,确保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生成和制发。深入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健全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制度,坚决杜绝“有证不供”“亮证不认”等现象。全面应用“无证明城市”系统,部门能够使用数据共享和部门核验方式实现“免提交”的证照证明材料一律不再向办事群众索要,更好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四是突出数据技术应用,推动“一件事办理”更优化。持续提升“爱山东”APP聊城分厅建设水平,建议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将能纳入“爱山东”分厅的事项,一律上线“爱山东”聊城分厅,全面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审批环节接入“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工作人员使用“山东通”随时随地移动审批,更好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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