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9+3”强县、强镇评价办法》
3715000063/2024-45278613
2024-02-08 10:55:55
聊城市人民政府

议题解读:《“9+3”强县、强镇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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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势崛起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聊发〔2023〕4号)要求,各跃升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强县、强镇评价办法,其中综合实力强县、新型城镇化强县,综合实力、特色产业、生态文明强镇评价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工业强县评价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现代农业强县评价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科技创新强县评价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文旅康养强县评价办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外开放强县、现代流通强县评价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生态文明强县评价办法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行动方案印发(2023年5月)后,市发展改革委立即组织各跃升行动牵头单位起草评价办法,多次审核、持续修改完善,并组织各县(市、区)报送拟参评强县、强镇类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强同志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要求各牵头部门制定可量化、操作性强的评价办法和评价体系。《评价办法》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完成会签,并报分管市长审签。《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政字〔2023〕155号)(2023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后,要求牵头单位进行了进一步衔接完善,形成了《“9+3”强县、强镇评价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包含评价内容、指标体系、评价程序和工作要求四部分,每项指标均明确了具体分值和指标标准。

1. 综合实力强县评价办法。包含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及对全市贡献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等26项指标。

2. 工业强县评价办法。包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贡献率、工业税收及增速、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及增速等16项指标。

3. 现代农业强县评价办法。包含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增速、规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和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等36项指标。

4. 科技创新强县评价办法。包含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及增幅、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增幅等18项指标。

5. 文旅康养强县评价办法。包含文化场馆数量、旅游收入及增幅、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及增幅、医养结合机构数占养老机构的比例及增幅等21项指标。

6. 对外开放强县评价办法。包含货物进出口总额、服务进出口总额、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等19项指标。

7. 现代流通强县评价办法。包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幅、网络零售额及增幅、骨干物流和快递企业数量等13项指标。

8. 生态文明强县评价办法。包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单位GDP能耗等7项指标。

9. 新型城镇化强县评价办法。包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及增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及改善幅度等12项指标。

10. 强镇评价办法。综合实力强镇评价办法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税收总额及增速等18项指标;特色产业强镇,按先进制造类、科技创新类、商贸流通类、文化旅游类、现代农业类分别进行评价,评价办法包含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批零住餐企业数量等50项指标;生态文明强镇评价办法包含万元规上工业产值能耗下降、万元规上工业产值用水量下降、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12项指标。

三、下步建议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参照省做法,各跃升行动牵头单位分别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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