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聊城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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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决策依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拟订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报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出台目的
为提高我市新领域新业态新技术立法项目申报积极性,编制2025年立法计划时,在原有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向部门征集项目的基础上,专门搜集外地创新立法项目,点对点联系对接相关部门。
四、主要内容
1.2025年拟完成项目2件,包括1件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分别是,《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
2.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项目1件,结合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要求,将《聊城市彭楼灌区管理办法》列为条件成熟时拟完成的项目,保持与河南省濮阳市立法进展同步。
3.2025年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共16件。包括现制现售饮用水、金堤河保护等地方性法规项目10件;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项目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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