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入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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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中心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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