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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入院须知
2024-07-02 14:50:53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入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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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中心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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