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聊城市大数据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数字聊城”“智慧聊城”建设,市大数据中心、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作、“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业务工作。
(四)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3.“智慧聊城”微信公众号。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五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大数据局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193
传真号码:0635-8288589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院内,聊城市大数据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也可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二)申请注意事项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在聊城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大数据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193
传真号码:0635-8288589
电子邮箱:lcsdsjj@lc.shandong.cn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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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大数据局办公室,电话:0635-8288193。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市大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聊城市大数据局围绕大数据领域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新情况、新热点,主动公开信息84条。其中,部门会议及解读38条,“无证明城市”攻坚行动进展情况10条,信息公开组织保障9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政府开放月活动4条,人事、财务等其他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传真等方式接收申请,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共受理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等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新完善调整《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属性、公开流程和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审发流程,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加强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管理,截至2023年12月,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聊城市大数据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信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对外宣传功能,利用新媒体的即时性、互动性等特点和优势,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大数据工作。2023年,“智慧聊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1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监督救济途径,定时更新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有待加强,工作经验总结还不够;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交流,努力形成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高质量稿件,向“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稿。三是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聊城市大数据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聊城市大数据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聊城市大数据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均由市大数据局主办,目前已全部办结,承办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压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稿解读、简明问答、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在聊城市数字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期间,围绕大数据的含义及其有关政策,大数据在政府部门的典型应用场景,数字政府建设的内涵、重要意义和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等内容对《聊城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宣讲。
二是筑牢公开平台。完善聊城公共数据开放网,将政府数据以开放共享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现已开放11个区县、34个部门、1个企事业单位的5051个数据目录、1.18亿条数据、215个数据接口和 17个创新应用,以数据开放赋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
三是加强政民互动。2023年,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3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让群众了解大数据工作,享受大数据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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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聊城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完善《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2022年,及时更新发布了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信息共计93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并就文件的起草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制作了文稿和图文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部门会议内容,制作了图文解读。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免证明”“免提交”等问题。
(二)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比上年增加100%,已答复4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25%,部分公开1件,占25%;无法提供2件,占5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体系等方面。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做到答复内容全面规范。
(三)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新完善《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各科室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更新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无规范性文件需清理。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聊城市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智慧聊城”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对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宣传大数据工作成果。2022年,通过“智慧聊城”微信公众号发布80条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体制机制
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抓部署督落实。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加强人力投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制定《聊城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全局人员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视频解读数量较少。二是信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配置力量不足,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规范解读程序,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多角度解读。二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将信息宣传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学习培训,及时挖掘政务公开工作亮点,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聊城市大数据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更新完善了《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2年,市大数据局共收到2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均由市大数据局主办,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承办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政策解读力度。围绕我局重点工作,持续跟进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6月11日,局长范纯志参加聊城市第六期“局长(主任)大讲堂”,以《数据赋能 优政惠民——让政府更高效·让城市更智慧·让百姓更幸福》为题进行授课,详细解读了我市大数据工作。10月13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跃田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二是丰富政务公开体验。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智慧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先后开展了“反向扫码 智慧助老”“电子优待 智慧助老”等具有部门特色的主题活动,宣传大数据工作。
(五)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无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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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北楼,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8193,传真:0635-8288296,电子邮箱:lcsdsjj@lc.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重点工作,制定《聊城市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完善了《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工作制度,依托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决策执行评估等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内容。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到申请后,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新完善《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各科室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更新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无规范性文件需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聊城市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智慧聊城”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对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宣传大数据及数字聊城建设成果。
(五)监督保障
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抓部署督落实。及时更新并发布了《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与时限,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全局人员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如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较少;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如政务公开培训与调度的工作力度有待增强。
在今后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今后将加强各科室沟通交流,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当前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聊城市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拓宽意见征求渠道,开展数字聊城“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求市政府特邀顾问、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序推进规划编制;二是将政务公开与“三遍访”、“双报到”等工作充分结合,广泛宣传大数据工作成果;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10月11日,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顺刚,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主任张之瑾与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12345市民热线•政风行风”节目,对市大数据局职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等进行解读,并对群众反映的公交卡核验“健康码”、“我的聊城”APP应用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数据相关政策。
(四)2021年,我局未承接政协提案办理。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主办0件、协办1件,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回复,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人大建议办理公开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结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认可度均达到100%。
(五)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无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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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 2020年12 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局长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抓部署督落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学习宣传。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20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具体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注重《条例》宣传培训,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大数据局职能实际,更新完善了《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务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强化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市大数据局未办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建议,办理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提案3件。做到了及时、准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办理情况全部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0524.264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四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及时梳理总结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加大力度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投稿,充分运用“智慧聊城”公众号、“我的聊城”APP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聊城市大数据局
2021年1月31日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 201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19 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 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室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2019年,为贯彻实施新《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聊城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聊城市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聊城市大数据系统权责清单》,明确了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三)加强学习培训
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具体任务,确定工作重点。2019年9月5日,专门派人参加了聊城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为实施贯彻落实新《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对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
(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019年,我局深入落实《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政策落实扩大公开。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和权责清单公开。二是围绕解读回应深化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了《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发展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主动引导预期。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分别解读了《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我的聊城”APP应用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围绕政民互动拓展公开。出台重大决策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做好会议公开,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内容。
为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等重点工作,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不断加快政务信息分类、梳理、编制进程,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要求,完成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不断完善目录内容。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由我局承办的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件,由我局承办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共1件,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查研究,强化落实,如期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七)监督保障情况。
1.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考核评估,严格按照《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开展各项工作。
2.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将配合办公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4092.6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不够,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政民互动程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落实。二是注重实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考核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我局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制约监督机制,严肃纪律。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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