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三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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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了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对宿舍楼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宿舍入住程序
1.凡要求住宿的学生,必须经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办理好住宿手续,按生活教师安排的床位住宿。
2.住宿生不得私自调换床位,让其他人暂住,严禁带非住校人员进入宿舍,如有来访家长须经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
3.学生非正常离校(休学、退学等)或停止住校,先填写退宿申请表,再办理退宿手续。放假或毕业生离校前要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由生活教师统一检查验收无误后由室长交回钥匙,方可离校。放假后必须按时离校,不准无故滞留。
二、物品摆放要求
1.宿舍内,被褥、枕头按规定统一摆放在固定位置;床下鞋架上最多放置三双鞋和脸盆(洗刷用具放在脸盆内)。其它衣服、鞋袜、用具、书籍、文具等物品,一律放置在壁橱内,沁德楼学习用品有序地摆放在书架上,其余物品放在橱子内。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暖瓶一律放在阳台上。
2.宿舍楼内一律不准存放自行车、桌椅(包括马扎)等物品。
三、宿舍纪律
1.按时进入宿舍就寝(宿 舍 楼 将 按时关门),不按时间回宿舍者及无故空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上课预备铃响前,必须按时离开宿舍。
2.午、晚休息信号发出后,所有学生都要停止一切活动(包括洗衣、打电话、洗刷、说话、看书等),以保证同学们安静入睡。严禁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打手机等。
3.要节约用水,讲究卫生。不随意往宿舍楼内泼水,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在墙壁上踹脚印,不从窗口向楼下泼水,吐痰和扔、倒垃圾及碎纸等杂物。
4.服从生活教师、宿舍长的领导与管理,不得与生活教师争吵、顶撞。对无理取闹、故意捣乱者直接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5.要爱护宿舍楼内一切公共财物,非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者,要加倍处罚,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6.宿舍内禁止饲养小动物和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内值日生每天(早晨、下午)要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并督促其他同学整理好内务,宿舍内的垃圾在离开宿舍时带走放入统一的垃圾存放点。
2.要注意保持厕所内卫生,要注意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筐。便后及时冲厕所。
五、宿舍安全
1.宿舍无人时,要及时关(锁)好门窗、壁橱,防止公私财物丢失。
2.严禁将现金、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以免丢失。违者后果自负。
3.严禁在宿舍内、走廊、阳台上打闹、喧哗等。
4. 严禁出现夜不归宿现象;如有违反将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5.严禁使用电褥子、拉电线、接灯、点蜡烛、点蚊香、吸烟等,不得将火柴、打火机带入宿舍楼。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6.严禁将刀具(包括水果刀、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7.严禁将篮球、足球、排球等带入宿舍楼;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
8.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疫、防震、防意外伤害等。
9.要爱护消防器材,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10.严禁将阳台紧急逃生窗口钥匙拔下和私自开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宿舍长职责
1.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保持好就寝纪律。
2.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督促本室同学搞好卫生和整理好内务。
3.每周日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包括室内卫生、门窗玻璃、室外墙裙卫生)。
4.每晚就寝前负责清点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生活教师联系处理。
5.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七、 值日生职责
1.督促本寝室学生搞好内务、卫生。
2.负责本寝室公共卫生。(包括地面、阳台、窗台、门窗玻璃,以及室外所辖墙面等卫生)以及毛巾、餐具、洗涮用品的摆放。
3.负责维持好本室就寝纪律。
4.负责当日寝室安全,开门、锁门、关窗。按时关灯等。
5.有情况及时向宿舍长或生活老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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