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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三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023-12-22 09:13:55
聊城第三中学

聊城三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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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安全保卫中心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餐厅、配电室、实验室、微机室、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班级师生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微机室、餐厅、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办公楼、厕所、配电房、大门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课间、放学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餐厅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校领导日常检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消毒制度等。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杜绝劣质食品进入校园,从源头上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6.体育设施安全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后勤保障中心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聊城三中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的顺利推进,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聊城三中校舍安全工作的总体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情况,改进措施。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辉

副组长:梁  珺  许生勇  刘艳红  

刘习锋  张景山  张海洲   

成  员:陶广涛  王春梅  李  新  张西坤  单鹏斌  

程小全  袁晓丽  于伟茹  付旭东  赵国秀  

张志伟  张同路  于广磊  夏  涛  郝文哲

刘月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兼职校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舍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陶广涛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组长王永辉负责整个校舍安全工作的分工协调工作;许生勇、刘习锋负责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安全保卫中心等方面校舍检查、报修等工作;张景山负责后勤保障中心校舍维修、改造总体布置、安排,以及各项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张海洲负责协调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学校各科室、年级校舍安全反馈;程小全负责校舍安全宣传及宿舍管理;陶广涛、郝文哲负责校产管理、危房维修,大型修缮工程招标、施工;谢伟卿负责全校校舍消防安全检查、门岗检查记录。袁晓丽、付旭东、于伟茹、张志伟、赵国秀、夏涛、张同路、于广磊负责本年级校舍安全检查、报修,学生安全管理等;其他成员根据自己的学校分工负责各自负责领域的校舍安全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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