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三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4-05-23 16:51:56
聊城第三中学

聊城三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熟知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校园内、宿舍内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教室、库房、实验室、微机室、餐厅、宿舍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内、办公室使用明火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