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申报及处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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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时办理病种(免审即享)。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我院住院确诊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血管支架植入等术后抗凝治疗、苯丙酮尿症、0-17周岁儿童残疾和孤独症、重性精神疾病等9个病种的,由住院科室医师在患者办理出院后,征得参保患者(或家属)同意,根据住院病历为其即时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手续。
二、非即时办理病种。参保患者申报门诊慢性病,向医院慢性病门诊提供以下材料:近三年住院病历,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填写《聊城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治疗审查表》,医保科汇总后集中审批。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开具的药品、检查项目必须符合患者所审批的病种,不准将治疗审批病种之外的药品、检查项目等纳入报销(不属于审批病种部位的检查不纳入报销);肿瘤转移或新增疾病的病历等,可申请增加病种。
四、开具门诊慢特病药品时,应严格掌握一种病三种药、二种病四种药、三种病五种药(中草药按一种药计算),处方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因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原因,处方量可延长至三个月,需填写《门诊慢性病超量购药申请备案表》(中草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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