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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突发事件或暴发疫情应急预案
2025-01-23 16:17:17
聊城市人民医院

聊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突发事件或暴发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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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有效应对传染病突发事件或暴发疫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传染病突发事件或暴发疫情是指:发生甲类传染病或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或乙类、丙类、其他传染病数量显著增多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报告标准的传染病疫情。

3. 内容

3.1 组建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队伍,制定防治工作技术方案、救治实施方案、防控方案等,并应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3.2 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物资储备,包括常用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交通通讯设备及防护物资等,做到储备齐全、数量充足。

3.3 设置应急专用病室,用来收治疑似病人,根据需要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控设施,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四到位”。

3.4 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识,指引发热、腹泻等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3.5 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发现可疑患者要尽快明确诊断并对症治疗。不得拒绝救治或拒绝接收转诊患者。诊断新冠肺炎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将患者转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一并转送。

3.6 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防止传染病医源性传播。

3.7 对全院医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3.8 做好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对于重症和普通病人进行分级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传染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应进行规范登记,并保存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及时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进行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9 发生传染病突发或暴发疫情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对患者或疑似患者进行会诊,立即采取隔离或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3.10 对传播扩散风险大、危害严重的重点传染病患者,在积极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患者进行转诊。

3.11 患者出院、转出后,对其衣物及生活用品消毒后方可带出病房,对病房、转运车辆等进行终末处理。

3.12 患者死亡后,应将尸体消毒后火化。甲类或乙类中的炭疽患者死亡后,必须将尸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3.13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的防病宣传工作,组织居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消灭卫生死角,确保居民区环境卫生,并动员居民开展家庭和环境消毒。

3.14 疫情的公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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