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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网格管理办法
2024-08-14 14:54:13
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

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网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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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水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网格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抄表处以抄表区域、用户维修处以班组管理区域为单位划分网格服务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网格化管理部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网格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类用水业务咨询,落实首问负责制。

(二)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收集、整理用户信息、相关需求及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用户涉水诉求,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执行 24 小时用户服务制度,收到用户反映的停水、复水、漏水、水表自转、水量异常、水压低、水质异常、复核表数等诉求第一时间转责任部门处理。

(四)加入小区业主群,按要求发布维修停水、欠费停水、用水知识宣传相关信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五)负责网格内供水设施巡查,对发现的水表故障、水表井盖损坏、供水设施损坏、违章用水等现象进行登记上报。

(六)排查网格内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信息,建立台账并跟踪服务,提供送发票、送打印明细等上门服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五条 按照“属地管理”“谁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人,网格员按照要求完成各自辖区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建立健全网格员培训机制,部门负责人定期对网格员实施对外服务方面的培训,提升网格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年对网格员开展培训不少于4次。

第七条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网格员应实时梳理分析网格内动态信息,发现重大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的,应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 建立AB岗机制。设置AB岗,以班组为单位,统筹B岗网格员、在职党员等力量,2人互为补充、主辅结合,保证应急状态下工作正常运转。

第九条 建立并完善网格区用户基础信息以及网格微信群、 点对点微信好友工作机制,宣传涉水政策法规,拓宽用户获知信息、反映问题的渠道。

第十条 网格微信群、点对点微信好友应遵守有关规定,统一为带有水务集团标志头像,禁止发布任何与工作无关信息。遇到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或停水时按照部门制定的固定模板格式进行信息发送。

第十一条 网格员配备工作专用手机号,禁止使用工作手机号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网格区内所有涉水事务实行一网统管、一网通办, 网格员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将问题、矛盾化解处理在网格区内。

第四章 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外出工作服装整洁,统一着装,亮牌上岗,精神饱满,状态良好,仪容仪表符合工作规范。上门服务时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服务管理办法》标准。

第十四条 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负责、耐心、礼貌地给予答复和提供帮助。不清楚的不随意回答,力求问题回答的准确性。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做好现场记录,向用户提供咨询电话,留下双方联系电话,并告知客户答复时间。

第十五条 用户对工作有意见时,应耐心向客户解释,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十六条 特殊人群(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应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

第十七条 按照集团《供水服务管理办法》《工单处理办法》的要求办理96568热线及12345市长服务热线等工单有关事项,并及时反馈结果。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对网格化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对网格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每月将考核得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根据得分结果每季度评出“星级网格员”。每年初根据月度平均分最高者评出“年度最佳网格员”,月度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下,列入“不合格网格员”。

(一)扣分项

1.通讯工具按规定保持畅通。通讯不畅影响工作的,每次扣3分。工作号码用于处理私人事项的,每次扣20分。

2.未按要求着装和佩戴工牌的,每次扣2分。

3.礼貌解答用户咨询,做好“首问负责”,件件有回音。工作不认真、消极散漫、敷衍塞责,未做好扣2分;因言行不当给集团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

4.因事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时,应主动预约并做好解释。未做好解释的扣3分。

5.工作不到位被用户投诉,查证属实,每次扣10分,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6.网格员应加入所属网格内微信群,遇有群满或者群主不同意加入的,要与物业建立点对点微信关系。未加入微信群或未添加小区负责人微信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发送涉水信息的,每次扣2分。

7.对集团公司和本供水公司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按时限要求完成。未按时完成扣2分。

(二)加分项

1.在优化服务方面实绩突出,被表彰推广的,每次加5分。

2.受到用户来信、来电表扬的每次加1分,获赠锦旗每次加3分。

3.部门负责人每月对网格员解答用户各种渠道咨询数量(上门解答的需要用户签字确认)、发送信息数量(包括电话、短信及微信)、处理工单数量进行统计,按照以上三个类别每月排出名次,对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4.主动获悉用户需求并解决的,提供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认定后,每次加1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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