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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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市公安局

专家解读:《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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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13:58:03

  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人口有序转移、合理分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19个单位联合起草了《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8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聊政办字【2022】22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公安局户政处民警崔月杰对《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新的《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因《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7]17号)已于2020年11月失效,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令第663号)、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和原《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聊政办发[2017]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公安局重新制订了相关办法。

  二、与2017年《聊城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相比,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1.适用范围。因茌平“撤县设区”,增加了茌平区常住户口人员在聊城市内跨区居住不予办理居住证的限定。

  2.更新职能职责。对“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权益职能进行重新划分。

  3.创新人口管理。深化居住证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聊城市流动人口及居住证管理规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居住证办理,健全完善基本公共范围提供机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对全市无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户口进行有效管理。

  4.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区服务管理,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5.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镇住房、上学、医疗、文化、救助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三、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公安局

  具体联系人:崔月杰

  咨询电话:0635-717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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