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
答:1、历史文化名村是由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
2、传统村落又称古村落,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
3、历史地段是指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问:申报市历史文化名村,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1、存有一定数量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产生过关联;
2、传统风貌建筑相对集中,基本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3、基本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问:申报市传统村落,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1、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集中分布或者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2、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村落格局鲜明并且保存良好,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
3、拥有比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者地域特色鲜明,传承情况良好。
问:申报市历史地段、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历史地段是《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的新遗产类型,是指历史遗存丰富、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相融合,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并保存一定文化环境的地段。主要囊括无法纳入历史文化街区类型、但却能够反映传统文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地区。包括日常所见的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名胜、名园、老街巷、老河道、老社区、老校园、老厂区等都可认定为历史地段。
1、具有较完善的历史风貌。有历史典型性和鲜明的特色,空间格局、肌理等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代表当地的传统特色。
2、具有一定规模,视野所及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存有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或传统风貌建筑等,集中成片达到一定规模,构成一种环境气氛,具有历史回归的感受。
3、具有真实的历史遗存。地段内的建筑、街道及院墙、驳岸等反映历史面貌的物质实体应是历史遗存的原物、不是仿古假造的。
问:申报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程序?
答:市辖区的村落和历史地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通过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市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
问:申报市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答:(一)申报市历史文化名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2、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说明以及相关影像资料;
3、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清单及其说明;
4、保护范围、目标、要求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5、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情况的材料。
(二)市传统村落的申报材料,参照市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定执行。
问:申报市历史地段,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答:1、地段的格局和空间形式;
2、地段内建筑物和绿化、矿地的空间关系;
3、地段内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 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
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
5、地段的历史功能和作用。
问: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包括什么内容?
答:1、历史文化价值和现状评估;
2、保护目标、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3、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4、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要求;
5、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6、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7、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方案;
8、保护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
9、保护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0、其他有关要求和措施。
问: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禁止什么活动?
答:1、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2、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3、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问:在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人:朱晓东 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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