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田存伟 聊城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副教授
擅长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园区运营与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访谈内容:解读《聊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主持人:您好田教授,最近《聊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它包含了哪些主要内容呢?
田存伟教授:您好,《聊城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第1—3章分别为总则、管理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的申报。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和职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基地设立程序等内容。
第4章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主要对博士后招收条件、招收形式等进行了规定。
第5章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主要对博士后在站时间、科研要求、成果收益、国际交流、考核、职称评定、配偶子女随迁、退站情形等全链条管理和服务内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
第6、7章分别为评估、奖励和科研资助以及附则。在原有科研资助和奖励的基础上,新增博士后生活补助。
主持人:该《办法》有哪些方面的亮点呢?
田存伟教授:一是规范博士后全链条管理服务。《办法》明确市、县、设站单位分级管理体制职责定位,规范了博士后平台设立程序、博士后招收条件、招收形式等制度规定,对博士后进、在、出(退)站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进行了完善和细化,确保与国家、省博士后制度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提升博士后制度落实成效。二是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办法》创新符合博士后特点的日常管理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注重健全博士后培养和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对博士后中期考核、年度考核、出站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应用作出细化规定,更加关注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培养质量的提升。三是提升博士后服务水平。符合市级人才认定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和绿色通道服务,并可享受户籍办理、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项服务。明确“博士后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留聊事业单位工作可简化招聘手续,通过特设岗位聘用”等优惠政策,帮助博士后解决好“关键小事”,积极构建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加大博士后资助力度。在原有科研资助和奖励的基础上,新增博士后生活补助,对新入站“基地”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基地”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基本生活补助,最多不超过24个月。对出站后留在聊城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5万元留聊补贴。
主持人:该《办法》的出台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田存伟教授:博士后制度在培养、吸引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加快培养集聚更多更优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加快推动我市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博士后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方面的重要作用,能够为我市集聚大量高层次人才人才。重新制定的《办法》既结合了省厅文件精神,又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将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
主持人:好的,感谢田教授对《办法》的解读,相信下一步我市博士后工作能够按照《办法》确定的目标和路线,不断拼搏奋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高层次人才支撑。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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