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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13168242
聊政办发〔2023〕9号
2023-07-25
2023-07-28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聊政办发〔2023〕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公开聊亮”品牌为重要抓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为建设“六个新聊城”贡献政务公开力量。

  一、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量质齐升强化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擦亮“放心消费在聊城”品牌,强化对“黄河大集”、旅发大会等活动的公开和解读。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水城”“聊城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季”“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总量和结构“双发力”、投向和投效“双提升”、产业和基础设施“双驱动”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围绕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推进创新技术攻克、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企业壮大、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公开。做好国资国企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围绕打造“聊·诚办”服务品牌,做好集成打捆办理事项信息公开。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一业一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居民码”和“企业码”建设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聊城企业家日”相关活动信息,重点发布“无证明城市”建设、“双全双百”工程、“一网通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等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开。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做好教育领域、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新改扩建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调整并及时发布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信息,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解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围绕落实重点工作信息强化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全时间周期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嵌入整体工作共同谋划。(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助企远航行动”“服务业‘三百’工程”“青年兴聊”等重点工作,加大重点项目批准、实施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结合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做好推进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及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按月公开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信息公开

  (一)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加强规章集中公开后的管理,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组成部门要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打通数据壁垒,为下一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社会关切热点作主题分类,便于查阅。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政策精细化高质量解读。把政策解读嵌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以局长(主任)大讲堂、发表解读文章、现场宣讲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打造全国一流的政策服务平台“政策快享”,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惠企便民政策,按最小颗粒度拆分政策文件,形成明确易行的政策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综合服务、政策解读、政策兑现。创新解读方式,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

  (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在政策制定前,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决策文件出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月、居民公开议事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一题”制度及其它相关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3年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扎实开展政策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探索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多种公众参与手段,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政策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的指导依据,2023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强化服务理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相关规定,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持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征地拆迁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充分征求群众意愿,让被征地群众享有最大的知情权,指导基层政府定期公开年度征收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和国资委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要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深化建立政务公开管理保障体系

  (一)强化人员制度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认真对照执行。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握工作方向,统筹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公开主体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向市级集约化平台迁移,打造智能集约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融合政府各类服务渠道,加大与各类商业互联网平台合作力度。拓展政府网站功能定位,打造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平台。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效能,推动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在线交互服务场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移动端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开展全方位政务公开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协调,每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公开意识和水平;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人才交流和业务骨干培养力度,建立跟班学习、轮岗培训等以干代训机制,定期举办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班,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重心下沉,积极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重大疑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好重点专项工作的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到位。丰富“公开聊亮”品牌内涵,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树立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聊城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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