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推进方案的通知
现将《关于建立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鲁政字〔2019〕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推动管理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建设以需求为导向、运行机制灵活高效、研发转化体系健全的新型研发机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二)总体目标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突出产业应用技术研发,打通“政产学研金服用”通道,带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助推“九大”产业健康发展,布局建设以需求为导向、运行机制灵活高效、研发体系健全的创新创业共同体(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共同体),构建聊城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政产学研金服用”七要素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三)具体目标
发挥高新区在全市高技术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高新区高水平、高起点建设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形成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产业提升等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共同体。按照市级统筹、市县联动的原则,围绕各地产业优势,依托我市优势产业、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利用5年时间,在我市形成“1+N”的产业创新创业体系。
二、加快筹建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
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聊城产研院”)由市级统筹,多方参与,高新区具体承建。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市财政及高新区财政先行投资,高新区负责聊城产研院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综合服务。
(一)理事会。市政府先期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聊城产研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由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等多方参与的建设推进小组,专职推进聊城产研院建设。建设期满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理事长,相关职能部门、研究院、聊城大学、相关企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理事会,负责研究审议聊城产研院重大决策、选聘院长、论证年度计划等。
(二)聊城产研院。聊城产研院为不纳入编制管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采取理事会决策下的产研院院长负责制,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聊城产研院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不受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干涉。聊城产研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日常管理由院长全面负责。主要开展产业战略研究和重大技术集成项目的组织、产业研发创新机构建设与动态管理。
聊城产研院成立前3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发展资金5000万元,聊城产研院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聊城产研院机构建设、产业研发创新机构投资、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投资引导基金等工作。
(三)专业研究所(中心)。聊城产研院以新建、加盟、共建等多种方式建立若干适应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的产业研发创新机构,主要包括专业研究所、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作为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供给的源头,重点开展创新资源集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等业务。
(四)孵化服务平台。引进培育有资质、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团队,重点围绕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进行专业化服务。搭建孵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发展。依托鲁西质检中心加快公共检测分析平台建设,打造“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论证认可”全链条技术服务高地,促进标准研制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统筹推进全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
发挥聊城产研院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一)打造示范样板。创新创业共同体主要是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产业提升等各要素有机聚合的独立法人组织。前期暂不具备注册法人实体条件的,在筹建期内准予探索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运行机制,筹建期满建立独立法人实体。
(二)推动市级专业研究院建设。实施5年培育计划,支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形成各具地方特色的市级专业技术研究院(所)。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20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县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三)突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继续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计划,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攻关,积极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四、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金融服务。设立聊城产研院创新创业发展母基金1亿元,由市级基金统筹安排,用于股权投资和参股设立子基金。支持各地设立财政资金引导的政策性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各地围绕产业链布局服务链,引进培育有资质、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团队,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二)释放创新人才的带动作用。深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科研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鼓励采取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开展横向课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可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等学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活动,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中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副总”。
(三)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围绕“九大”产业补齐服务短板,统筹布局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开放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功能,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服务综合体。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全面掌握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现状、技术瓶颈以及国内外技术供给、发展趋势,围绕九大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等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增强源头创新供给能力,支撑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等创新活动。
五、强化工作体系保障
(一)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聊城产研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同推动产研院建设。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新型运行机制。充分赋予创新创业共同体自主权和决策权,集聚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创新创业共同体自主选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市场化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围绕当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院所改革、人才激励等研究制定创新性政策措施,加强政策的相互衔接及配套落实。
(三)完善创新生态体系。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金融、财税、国际贸易、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优化市场环境,更好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容错纠错和科研诚信建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作为、勇于探索。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创业生态,对各地实践成果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良好创新氛围。
附件:1.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
附件1: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郭建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洪玉振 副市长
成 员:马保杰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
张连臣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侯德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商 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孙玉臣 市发改和改革委主任
王越军 市科技局局长
崔 岩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东昌 市财政局局长
程继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同元 市国资委主任
孙 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天山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胜 聊城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海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颜 善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生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志刚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王越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聊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洪玉振 副市长
副组长:张连臣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侯德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越军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王海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颜 善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生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志刚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郭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