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九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励第四届聊城市专利奖励第四届聊城市学生发明奖励有关情况的通报
聊政字〔2020〕2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17〕35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6〕13号)规定,经严格认真评审,市政府决定:山东天盾矿用设备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第九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段玉民为第九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个人;同时,授予“一种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及其制作方法”等2项专利第四届聊城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营养钵茄苗自动嫁接装置”等8项专利第四届聊城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多元燃烧复合型煤气化装置及工艺方法”等19项专利第四届聊城市专利奖三等奖并授予“一种智能废旧玻璃处理装置”等10项专利第四届聊城市学生发明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创新主体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培育和运用力度,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