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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第十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人事工作
11371500MB28359259/2022-4404589
聊政字〔2022〕5号
2022-01-24
2022-01-25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十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聊政字〔2022〕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17〕35号)规定,经严格认真评审,决定授予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赵传新1名个人第十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取得质量发展新成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和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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