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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3-4405267
聊政字〔2023〕2号
2023-03-22
2023-03-23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聊政字〔2023〕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及时将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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