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聊城市防震减灾事业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聊城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防震减灾事业“十二五”规划
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树立全面的预防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防震减灾服务并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把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二)坚持城乡防震减灾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坚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不断加大地震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抗震设防、应急救援技术水平,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科学减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坚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管理,强化引导作用,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2020年防震减灾奋斗目标,综合考虑未来5年我市所面临的地震形势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的目标是: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各县(市、区)基本得到覆盖,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居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一)提高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区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地震区划图标示的抗震设防要求。
(二)提高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确定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逐步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建设。
(三)提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民居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覆盖面,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市农村民居全部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四)提高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成市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提高测震台和强震台密度,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地震前兆观测台网密度进一步扩大,地震预测理论和地震机理研究更加深入,地震群测群防等观测资料在短临预报中的应用不断强化,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所突破。
(五)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不断完善,应对大震巨灾的能力得到提高。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5 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确定响应级别,采取应急行动,迅速开展了解灾情、发布震情灾情信息等工作;1 小时内迅速组织并派出现场工作队、救援队开展现场震情监测与紧急救援、救治工作;6 个小时内初步确定灾区范围;3日内提出灾情初步评估结果。
(六)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建立宣传、新闻、地震、教育等部门齐抓共管,以新闻媒体为主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机制。建成2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县(市、区)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中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广泛开展社区、农村、企业、机关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社会民众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科学应对地震谣传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有感地震发生时,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发生人为伤害事件。进一步发展壮大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总数发展到5000人。
(七)提高震后救助恢复能力。各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2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八)提高地震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地震安全的社会管理从静态预防型向动态预防型转变,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集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震情、灾情等信息公开发布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
四、工作重点
(一)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1.增强地震监测能力。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全市各类地震监测台网,优化地震观测台网、扩建前兆观测台网,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级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条件和安全可靠运行。
2.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共享。加快信息节点建设,实时获取全省地震监测数据和信息。依托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防震减灾信息共享系统,发挥震情、灾情、抗震技术、科普教育等信息的作用,提高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公众、应急管理、科学研究等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
3.提升地震预报预警水平。坚持监测预报科研相结合、长中短临预测预报相结合,完善地震会商机制,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科学研究,发挥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成果的指导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利用和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利用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发成果,为提高重要工程设施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4.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县级城市的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为城市规划地震安全服务。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地震小区划和区划修编工作,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在城市防震减灾规划中的应用,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
5.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对未采取抗震措施的已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以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工程,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或加固措施。
6.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在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适当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增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按照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灾设防标准。提高水利工程、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和施工。
7.完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市应急救援支队救援装备,提高装备的实用性和实战能力;加强地震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施等的良好运行。强化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地震应急指挥功能,建成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
(二)增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2个配备地震专业设备的群测骨干点;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至少建成1处宏观测报点。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依托各县(市、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各乡(镇、街道)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
2.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全面落实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级场所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全部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能力。
3.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编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抗震设计方案。继续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4.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市县两级地震局联合民政局、科协根据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科协制定的《山东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办法》(鲁震发〔2009〕46号),积极组织社区参加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到“十二五”末,每个县、市、区创建1-2所“山东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5.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
6.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建立和完善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投入,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消防、危化品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承担抗震救灾任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市县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军地、区域间的救援队协调和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救援力量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7.做好地震应急和灾后救援准备。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学校、医院、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紧急救生避险设备的配置。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按照布局科学、种类完备、数量合理、调拨迅速的要求,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做好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准备,加强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抢修能力建设,做好灾后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保障、次生灾害防范等准备工作,确保灾后救治及时、救援有力、救助到位;灾后及时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8.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行规范管理;扩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覆盖面;逐步开展地震安全示范企业试点建设;依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
(三)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水平
1.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选址、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计、施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把关。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在国土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中,充分应用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划定地震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组织搬迁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严禁在地震断裂带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
2.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新建超限高层、大型公共建筑、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3.加强地震次生灾害源防治。加强公路、铁路、次生灾害源维护管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落实病险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全面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检密度;严格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监管,避免地震灾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地震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防震减灾信息网的舆论引导作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第一时间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
五、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信息共享基础工程
1.加强市级地震台网中心建设。一是在我市地震台网现有基础上,适当加密测震台,优化台网布局。二是对地震台网设备进行优化改造,着力提高地震信号传输的质量,增强速报能力。三是逐步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市、区)建设县级地震监测中心,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组建县级虚拟地震台网,实现地震实时监控。四是在省地震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强化市、县地震信息节点的应用,实现全省范围内信息共享。
2.加密地震前兆观测台项。继续加密地震前兆手段,选择映震能力好的观测仪器,扩大地震前兆台网覆盖面,增强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强化地震前兆监测,选择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部分县(市)作为重点县,加密前兆手段,增强前兆监测能力。
3.优化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加密强震台网,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改进数据传输方式,全面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实现中强地震发生后的地震烈度速报。开展生命线工程地震预警试点,选择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燃气管道或输油气管线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地震预警试验系统建设。
(二)城乡地震综合防御基础工程
1.继续开展县级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高唐、茌平、东阿的地震小区划,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增强城市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2.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在全市实施2-4个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高广大农村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3.加强工程地震服务能力。支持培育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中介机构,对市地震工程研究开发中心进行事业单位注册,能独立承担研究项目,提高工程地震的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4.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继续开展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阵地宣传力度;配备流动宣传教育设施,开展广大农村、城镇社区等的防震减灾流动宣传。
(三)地震应急与救援基础工程
1.加强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依托各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地震应急指挥功能,加强省、市、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连接。重点建设莘县、临清两个县级地震应急会商指挥中心。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
2.充实市级地震现场指挥部装备,完善应急通讯、应急车辆、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加强地震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充实县级地震应急与救援设备设施,增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地震应急能力。
3.加强专业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市应急救援支队骨干队员到国家、省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进行培训,配备必要的设施,对市县级地震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进行基本能力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实施地震监测防御重点监测区强化县示范工程
按照《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强化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强化县防震减灾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将莘县建成全省第一个地震监测防御重点监测区强化示范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依法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
2.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机制。
3.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坚持依法管理,有效实施监管
完善防震减灾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1.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和预算体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应急救援的提升,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涉及民众地震安全的重点建设项目。
2.推进机制创新。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努力实现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有机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
(四)推动科技合作,培养科技人才
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地震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密切跟踪地震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
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招录引进一批亟需的专业人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安全文化
1.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开辟专栏,设置专题,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动员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民众的积极性,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