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
聊政办字〔2019〕1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8〕48 号)、《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聊编〔2019〕4号)要求,部分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更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印章印模予以公布。
附件: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印模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