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数字聊城2019行动方案》的通知
《数字聊城2019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数字聊城2019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及《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数字聊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整合共享成果应用,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的作用,大力精简办事环节和申报材料,为“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持保障。推动各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一窗受理”范围,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一体化服务。2019年年底前,市、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大数据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搭建政务数据实时共享交换新模式。充分利用整合的政务数据资源,完成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速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精准推送政务服务数据,最大限度精简流程、减少环节,根除重复录入、杜绝重复提交,为实现“一次办好”和放管服改革提供支撑。〔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动协同办公数字化转型。加强电子公文、视频会议、即时通讯和信息公开系统等通用业务系统建设,实现协调联动,提升运转效率。推动部门主要业务系统与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综合应用,提升业务协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深化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应用,全面完成全市网站向统一技术平台整合迁移,实现与省级统一平台的对接或迁移,建立集约规范、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权责明晰的政府网站管理模式。〔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全面推广“山东通”APP。加快已有移动办公业务向“山东通”移动办公平台迁移,扩展办公、会议、视频、即时通信等业务功能,扩大移动办公覆盖范围。配合深化“山东通”APP应用,加强移动终端安全管理,实现政务工作无纸化、移动化、全天候办理。2019年年底前,配合实现“山东通”移动办公落地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搭建“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以市民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融合金融、交通、民政、社保、医疗卫生、公共事业等数据资源,形成便民、利民、惠民为一体,政府、企业、群众良性互动的聊城民生大数据生态体系,推动民生领域智慧应用,建设“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实现一个APP应用惠享水城。(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推动宏观决策数字化转型。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选取2个以上领域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生产方式,实现政务数据与统计数据互补运用,提升数据关联分析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
(八)打造数字农业样板。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业“新六产”快速发展。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智慧农机、智慧灌溉、智慧渔业、智慧种业、智慧畜牧,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搭建电商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积极创建农村电商示范点,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平台和服务企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提升传统企业电商运营能力。〔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推进智能制造升级。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1+N”提升行动,加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及装备深度应用,年内培育5-1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大力推进“个十百”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建设,构建完整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提升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筛选一批企业开展点对点扶持,发展个性化定制、模拟制造、众包设计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解决方案和应用典型案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谋划鲁西大数据生态产业园。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生态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与应用,增强大数据生态产业园孵化、承载和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创新和运用政策手段,加强大数据产业集群招商,吸引国内外大型数据中心、知名大数据研发机构、大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落户产业基地集聚发展。支持建设和引进大数据相关公共技术平台和管理平台,构建集公共服务集成、专业服务支撑和应用创新推广于一体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创新园区建设、经营和服务模式,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支持。(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推进智慧物流建设。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智慧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十三)完善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围绕平安聊城、应急指挥、防灾减灾、生态治理、“互联网+监管”、社会信用等领域,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推进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治理高效化、精准化。2019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基层网格信息数据与综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建设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初步建成与省平台相连的市、县一体化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平台。普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信息资源库及风险防控一张图。开展物联网感知试点示范,实现重点基础设施以及灾害多发区域主要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获取危化品、消防、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风险和灾情多元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监测预警和评估。(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优化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深度整合各行业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完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十个可视化场景,推动城市管理各项业务的协同运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各领域、各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提升城市运行决策分析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与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减少数据重复汇聚、重复采集,减轻部门、群众和基层负担。(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六)完善市级公共信用平台。充实市级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完成与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交换,推进与市级各部门、各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的纵横联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深化公共安全大数据应用。根据打击犯罪、辅助决策、规范执法和便民服务四个方面需求,在聊城公安智慧警务系统的基础上,引入人脸识别、语音识别、语义分析、智能协同、移动警务等技术,打造聊城“公安大脑”,实现案件自动排查、自助办理,社会稳定形势智能分析预警,领导决策科学辅助,提升城市平安指数。(市公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推动公共服务便捷化。在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出行、健康等领域中选取2个以上,建立数据应用模型,促进信息化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应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高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促进数据跨业务、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市大数据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九)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目标,开展试点示范,启动新型智慧城市达标创优三年行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多规合一”,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社保、医疗、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智慧化应用,加强城市一体化运行监控和联动指挥建设。加快市级数据大厅建设,打造城市“智慧云脑”。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动态评价。(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分工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推动基层建设普惠化。推动数字社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光纤入户改造,优化4G通信网络,加速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整合社区各类安防监控系统和技防设施,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2019年年底前,完成1个以上数字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深化乡村网格化管理,提升乡村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打造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全省益农信息社建设,打造集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支撑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十一)建设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二期)。在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一期)基础上,扩容500平方米机房,新增计算存储备份、运维管理等系统,优化改造平台网络,提高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安全和服务等级,提升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的计算和存储能力,为全市政务系统运行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十二)完善政务云管理。围绕“统筹一片云”建设目标,进一步修订云服务目录、明确责任边界、提升云服务层级;明确业务系统上云及资源申请、利用流程,提高云资源利用率;云服务层级从基础设施服务为主向平台服务、软件服务转型,有效提升政务云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全市业务系统上云工作。〔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三)规范统一政务网络架构。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接入,2019年年底前纵向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社区)按需接入,横向接入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进一步提升外网带宽和运行保障水平,在无缝衔接“全省一张网”的基础上,提高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服务支撑能力。推动全市专网整合工作,逐一明确关停、迁移、对接标准,解决“专网林立”问题。〔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市委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五)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围绕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细化办事指南。〔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强化相关政务信息资源数据的汇聚、整合,优化提升建设统一、权威、全面的全市人口、法人部门、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确保政务信息数据同源发布、更新及时,为政务服务提供强有的数据支撑。(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全市网络的统一管控,基于大数据的安全监测和预警,全面提升对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的识别、分析、响应、处置能力,实时掌握网络安全状况,降低风险,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八)做好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进一步提升已建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重要网络设施及数据安全,统一对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进行等保测评。〔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人才保障。做好全市各级干部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发展培训工作,提升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认识水平。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信息化专业人才资源,建立人才库和专家库,成立专家机构。制定适应聊城新型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在各方面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市大数据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智慧城市建设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与运营,并获得合理回报。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加大对本地信息化企业支持力度,推进组建国有控股的信息化投资运维公司。(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作用,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提高“数字聊城”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大数据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数字素养,营造良好社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