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聊城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聊政办字〔2019〕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市政府同意,将原聊城地区杂技团排练厅等11处建筑列为聊城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测绘、建档,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聊城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