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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
11371500MB28359259/2020-4403162
聊政办字〔2020〕16号
2020-03-30
2020-04-01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0〕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2020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山东”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聊城建设理念,抢抓新型城镇化、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中国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统筹市县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顺利通过终期验收,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为我市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自2020年起,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政务云上,加快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步伐,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上云率达到100%。完善政务云安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省大数据局现场评估,保障云上运行业务系统安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聊城市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20年底,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85%。(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20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85%。(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20年底,全市建设5G基站1200个,实现市城区重点应用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责任单位: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聊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市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开展全市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平台的IPv6改造。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20年底,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责任单位: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聊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完成聊城市主城区398平方千米,0.05米分辨率航空影像处理,生产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聊城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20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拓展和深化“聊城智慧气象”微端一体化平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整合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城管、规划等系统数据,形成统一的城市运行平台,打造集运行、指挥、展示、研发为一体的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实现城市运行体征监控、预警评估、决策分析以及数据可视化,为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相关服务,推进城市各部门的协同工作,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建设聊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1.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政法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建设聊城市惠民惠企资金监督平台。主要建设惠民惠企资金阳光监督平台、惠企资金阳光监督平台、村级项目阳光公开公示平台、惠民惠企资金监督比对平台,实现数据的汇聚共享、综合查询、智能快速比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等功能,通过数据“碰撞”,构建惠民惠企资金的精准监督、精准决策体系,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13.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模式,建成759组监控设施,覆盖建成区约128平方千米,涵盖48万件城市部件,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20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4.推进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聊城市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视频监控整合共享平台等基础平台,建设资源丰富的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既有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社会单位基础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各类消防安全数据,实现各类可用消防资源动态显示、火灾风险研判预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等功能,满足值班接警、信息研判、联合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打造成消防形势综合研判、相关部门联动监管、灵活多样接警调度的综合作战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5.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20年底,实现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证照“亮证使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大力推广“爱山东APP”的应用。全力推动“爱山东APP”聊城分厅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服务事项接入数不低于200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7.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山东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自助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建设综合认证服务体系、RA认证系统以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以及实施安全保障体系升级,为全市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同时,建设省市一体化应用系统,大力推进社保领域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力争2020年底,实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中至少2项异地业务的联网办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依托聊城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微创业,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激发社区活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医保局)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9.开展市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自2020年起,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分两批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发挥区域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数字智慧产业发展。被选作试点的县(市、区),优先推荐作为省级试点城市的评选。(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0.开展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数字产业集聚发展,自2020年起,启动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被选作试点的经济园区,加大支持力度,优先推荐作为省级经济园区的试点评选,争取数字经济园区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1.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市新增上云企业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统筹市县一体化建设

   23.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明确市县两级的主体责任,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依托市级“一中心、三平台”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体系建设。市级层面要加强对县级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建设好集约的市级数据湖,在开发智慧应用时,力争市县一体开发部署,建设完善具有聊城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县级层面要加强与市级的衔接,探索在开发数据应用时,基于市级数据湖和云平台的部署。完善云、网、端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市县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保障关键数据和重点应用安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4.推动市和驻地区一体化建设。2020年,率先打通市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与智慧东昌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市级政务云的服务层级,东昌府区新建信息系统项目部署市级政务云平台;探索治理体系的一体化创新,将市级智慧城市多网格平台与智慧东昌指挥中心已融合的环保、城建、城管、综治等智慧平台打通,统一指挥调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5.抓好莘县省级新型智慧城市预示点建设。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支持莘县依托优势,大胆探索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顺利通过预示点验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莘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有关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聊城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补贴,争取国家、省级部门对聊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并获得合理回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实施领导干部大数据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大数据专业素养培训。强化协同创新中心的展示、体验、教育、培训等功能,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提高智慧聊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0年智慧聊城建设项目汇总表.pdf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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