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全面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到2022年底,在全市分级分批实施“十百千”工程(培育10个数字经济园区,抓好100个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培养1000名数字经济人才),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做大数字经济规模,实现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率先完成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一)夯实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软件定义网络(SDN)、IPv6、边缘计算等新一代网络技术在我市落地实施。加速推进城域传输网和IP城域网扩容工程,重点提升县级以下区域光纤宽带渗透力和接入能力,到2020年底,基本普及中小型企业千兆宽带、大型企业及工业园区万兆宽带接入能力。积极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推动5G与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到2020年底,在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双创示范基地等区域推广5G、NB-IoT、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多样化场景应用部署,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和高带宽用户占比。加速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建立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电传播网络,实现广电网络超高清、云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电信运营商,具体分工见重点任务落实分工表,下同)
(二)推进“一网一云一中心”建设。推进IPv6全网升级,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扩容改造工程,完善市、县、乡骨干网络构架,推进乡镇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联网覆盖,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向村(社区)延伸。完善政务云平台扩容增量,提高云平台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造500PB存储计算中心,为聊城及周边市政务、企业、社会提供存储计算备份服务。进一步完善升级市大数据中心,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海量、多种类、多格式、多维度的、具有普遍共享特征的城市大数据(政务数据、民用数据和商用数据)聚合池,实现城市大数据的统一采集、集中存储、统一管理、统一处理和统一服务,形成绿色环保、低成本、高效率的大数据应用服务统一支撑平台,提供全面、及时、高效、准确的数据内容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相关单位)
(三)优化数据资源供给。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分批建设主题数据库和通用业务数据库,健全“6+N”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体系。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动信用数据、金融数据、产业数据与政务数据、社会民生数据对接互通,推进医疗健康、交通、安全、就业、社保、质量、能源、自然资源、农业、环保、城乡建设、行业协会、企业登记监管等社会民生领域大数据应用。瞄准社会热点需求,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数据整合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推进智能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聊城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园区、数字社区建设,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鼓励更多数字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用落地。加快推进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布设雨量、水位、流量、墒情等数据采集设备,实现对河湖水系、水利工程设施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站点布局合理、采集要素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天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推动综合管网(廊)智能化建设,统筹部署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智能设备,鼓励建设智慧管网(廊)综合运营的第三方平台,逐步实现地下管网、综合管廊设施的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和智能处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
(五)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围绕五大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创建一批智慧基地、智慧园区、智慧农场等,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区块链+”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对农产品生长生产过程、流通过程、营销过程的信息进行整合并写入区块链,实现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的精准控制和全程溯源。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盘活农村优质闲置资产,积极为“农旅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加快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引导和支持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等行业整机企业建设网络化协同平台,发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虚拟仿真等新模式,促进设计、生产、物流、仓储等环节高效协同。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在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集群,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联合互联网企业推动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的数据资源,探索创新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在线增值服务等“互联网+工业”新模式,促进集群产能共享、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聊·胜一筹!”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责任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推进智慧物流服务。深化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物流领域的应用,鼓励现有物流园区加强与物流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传统物流龙头企业向物流分享企业转型,推进第三方全民众包物流平台建设,发展“无车承运人”等共享经济新模式。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在物流园区应用,引进和培育一批智慧物流产业,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面向社会的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冀鲁豫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四、推动发展数字产业化
(九)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充分发挥聊城本地特色大数据的产业、资源、人才优势,培育发展十个数字经济园区,根据园区产业特色、发展前景、创新能力、发展环境等,分级推动示范数字经济园区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数字经济园区的建设与应用,增强大数据生态产业园孵化、承载和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支持建设和引进大数据相关公共技术平台和管理平台,构建集公共服务集成、专业服务支撑和应用创新推广于一体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创新园区建设、经营和服务模式,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支持。吸引知名大数据研发机构、大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落户产业基地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圈。围绕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易、应用和安全等环节,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速数据聚合应用、互联互通,创新技术服务模式,打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品体系。支持企业利用自有数据或公共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咨询、应用等服务,大力发展数据资源服务、数据清洗、数据交换等新商业模式,形成数据汇聚、融通、交易、服务协同生态圈。鼓励探索基于数字化的新型生产关系,推进数据赋能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和融合应用。大力发展众包众创,培育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十一)推进智能产业发展。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重点突破精确智能控制技术,开展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研究,发展焊接、组装、喷绘、热锻等领域机器人,打造更精确更智能更有效率的系列产品。发展无人机产业,重点突破高精度导航定位、自主控制等核心技术,加快碳纤维、蜂窝等新材料和3D打印技术应用,提高无人机功能和性能,加快无人机在农业植保、城管、地理测绘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十二)加快推广5G融合应用。开展5G网络技术试验,推动5G、IPv6、无源光纤网络(PON)和移动物联网等网络技术融合,在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等多领域加快推进5G具体场景应用。发展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各电信运营商)
(十三)发展数字文旅产业。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加强“公共文化云”、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地方传统文化项目线上线下推广、展示、销售平台。运用“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依托现有数字经济园区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优势,吸引一批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来聊开发各领域区块链应用场景,重点推动区块链+政务服务、区块链+产品溯源、区块链+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带动区块链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相关单位)
(十五)引导发展“宅经济”。集中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引领“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云办公”“云课堂”“共享员工”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激活居民线上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协调。将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调整为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适时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联动机制,促进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建设,围绕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领域和数字产业化领域筛选100个数字经济项目。优先支持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数字经济园区等重点领域项目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录的数字经济发展项目,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对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实用地。数字技术企业所需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可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产业政策综合确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各县(市、区)要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明确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银税互动”,助力诚信纳税企业获得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应用科技金融投(保)贷融资模式,促进无抵质押担保条件的小微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对符合人才贷有关规定条件的,由试点银行给予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企业最高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给予市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企业最高5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快落实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对数字技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数字技术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数字技术企业制度性成本。积极对接国家扶持政策,争取省、市有关产业发展资金对数字经济园区重点项目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各相关单位)
(十九)深化数字经济人才支撑。实施数字经济人才“千人培训”工程,鼓励各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数字经济相关品牌活动、高峰论坛、专家讲座等,吸引高层次人才来聊对接交流,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要素在聊城集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对引入我市的数字经济领域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成长性人才等,按照聊城市招才引智有关激励政策,对有关项目、人才、企业等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本地数字经济企业、数字园区与在聊高等教育院校等积极探索开展深度“政、产、学、研、创”合作,通过搭建数字经济领域产业联盟、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专业中介组织等形式,建立企校深度合作机制,打造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系统平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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