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政策扶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产业融合化、品牌高端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低端产品向高端品牌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18∶1以上,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到135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2家以上,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6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42∶1以上,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农业企业突破20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达到30家,省级农业产业强镇60个,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粮油、蔬菜、畜牧、林果、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的行业领军企业,在农业特色产业方面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企业和高端品牌。
二、推动农产品加工重点工作落实
(一)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根据«聊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聊城市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分布,合理布局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围绕精品粮油、绿色蔬菜、生态林果、健康畜禽、特色水产五大优势特色产业,以东昌府区、高唐县、阳谷县为核心区域,打造优质专用粮油生产基地,开展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提高聊城市粮油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以莘县、东昌府区、茌平区等区域为重点发展蔬菜深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蔬菜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增加加工种类,提高瓜菜菌附加值;充分发挥圆铃大枣、茌梨、冠县鸭梨等特色果品的地域品牌优势以及木材加工产业的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果品加工产业和木材加工产业,推进林果业综合型经营;围绕黑毛驴产业、生猪产业、黑头羊、兔产业、肉鸡鸭产业等特色畜禽产业,突出发挥东阿阿胶、凤祥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逐步打造规模养殖、宰杀分割、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于一体的产业体系;以东阿黄河鲤鱼、茌平鲈鱼为重点,加强渔业技术装备,发展产品加工,推动特色水产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采收、清理、分选、预冷、包装的机械化、连续化。以粮食、油料、薯类、果品、蔬菜、菌类和中药材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加快鲜活农产品保鲜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加工减损增效,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利用人才、技术优势,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无损和在线检测等技术升级,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提升增值深度与广度。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鼓励主食加工业发展。拓宽主食供应渠道,加快培育示范企业,积极打造标准化程度高、质量过硬、安全性好的主食品牌。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主食产品工业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供应能力,以传统米面、杂粮、蔬菜、肉类为原料,研制、开发、发展预制主食、熟制主食、方便营养主食、配餐菜肴和速冻产品,促进现代主食加工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农副产品综合利用。选择重点品种,主攻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和模式。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粉碎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推进秸秆、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宣传推介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动副产物综合利用上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产业发展。围绕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需求,加快推广强筋小麦、红芯玉米、高油花生、高油大豆、高干物质马铃薯、油用牡丹以及适宜加工的林果、蔬菜、畜禽、水产等专用新品种,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加工的原料质量。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构建以骨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冷链物流标准为支撑、以重点项目为基础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和效率。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接知名电商平台,设立“聊�胜一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专区,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特色农产品专区和网店等,实现“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等农产品网上销售。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鼓励开发东昌葫芦、茌平黑陶、澄泥砚等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实用性和地方特点的乡村旅游商品,加快乡村旅游购物网点建设,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城市快递网点和社区直接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和业态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庄园以及休闲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等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烘储、分级包装、直供直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贮藏、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合作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重点培育壮大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与优势主导产业关系密切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自建、共建等方式,建设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障优质原料稳定供给。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生产组织模式,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加强产业协作和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三)创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互联网+”模式。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民间作坊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集中打造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以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产品加工网络化、智能化和精细化发展。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创新孵化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加工企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四、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竞争力
(一)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与中国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完善全市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依托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实验室、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支持果品、蔬菜、菌类、中药材和水产品等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创新成果加快转化。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能力。强化政策扶持,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市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重点在粮油、畜牧、蔬菜、食用菌、棉花、林果业和特色农业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强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采用先进加工装备,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合作社、微商、电商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工序衔接、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龙头企业产业联盟。按照“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要求,
抓好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打造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突出企业的绿色、优质、特色、品牌示范带动效益,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基地型、休闲旅游型、示范带动型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聊城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聊·胜一筹!”为主体打造聊城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引领带动农产品加工品牌化发展。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等措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挖掘企业品牌文化,宣传推介一批“老字号”品牌。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水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创业创新水平。以聊城大学、聊城农科院等科研院所为依托,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从品种选育、种植养殖、功能开发到产品加工全产业链的技术支撑。加快引进和培养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人才、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鼓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一批科技型加工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增强企业科技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改善民生的重要位置,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机制,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编制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推进措施具体化和项目化。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政府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所需资金列入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给予保障。市县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统筹优化涉农资金和产业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原料基地、基础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承担支农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鼓励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扩大补助资金规模。支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扎实做好已试点行业核定扣除工作,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采购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以按规定凭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强化金融服务意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适当扩大农产品加工贷款业务规模。完善“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发展涉农担保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鼓励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推行“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政银保”等新型险种,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完善覆盖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互联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体系。(牵头单位: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4.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划和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其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注册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扩大农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5.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农产品加工用地,市、县级政府应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鼓励县(市、区)政府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指标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供应,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或大批包装以供应初级市场的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
(三)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科企对接等活动,开展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市场信息、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充分发挥信息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舆论引导。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企业的行业自律及自我发展能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认真总结各地、各行业的经验做法,推广农产品加工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对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各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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