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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成立聊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11371500MB28359259/2021-4404256
聊政办字〔2021〕17号
2021-07-03
2021-07-09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聊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1〕17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市政府决定成立聊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市、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秀兴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成 伟   副市长

   马卫红   副市长

   侯德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 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猷春   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宋一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 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 刚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夏广立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宋风河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

   付培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邢海仙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玉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郇立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允霞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文利   市检察院专职检委

   魏庆荣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于传勇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付 亮   共青团聊城市委副书记

   陈 静   市妇联副主席

   侯宪江   市残联副理事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宋一丁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培俊兼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撤销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使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名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使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名称开展相关协调指导工作的职责统一交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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