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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水利
11371500MB28359259/2021-4404462
聊政办字〔2021〕26号
2021-11-02
2021-11-03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聊政办字〔2021〕2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一)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2021年以后,严格按照“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首次安全鉴定,以后每隔6至10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的要求,当年到期、当年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保病险水库“动态清零”。

   (二)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常态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管理人员和运行管护经费,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十四五”期间,加快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全覆盖;依托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水库全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库管理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保障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对于以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对水库除险加固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剩余部分根据水库权属、功能、性质等,按 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水库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予以落实。水库维修养护经费、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水库管理单位落实。(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二)强化流程管理。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监管和责任监督,保证除险加固质量;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尽早发挥效益。对规模减小、功能萎缩或丧失、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依规实施水库降等或报废,并同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后续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确保安全鉴定规范有序、成果质量可靠。(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运行管护。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方案,开展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技术支撑。根据全国统一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依托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时全面掌握水库状况;利用5G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水库安全监测和预测预报能力,实现水库运行管理全程信息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相关计划,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安排,落实水库运行管护、除险加固等经费预算。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库经营,提高管护水平和管理效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强化部门指导。市水利局要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河湖长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落实,参加市级投资安排和工程建设督导等;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管理设施用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水库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健全问责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水库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督促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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