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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全民健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体育
11371500MB28359259/2021-4404463
聊政办字〔2021〕29号
2021-11-29
2021-11-3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全民健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1〕2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全民健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全民健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健康聊城和全民健身阵地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进一步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加有效供给,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争取到2023年,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1.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新增体育场地3000块以上(达15000余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7平方米以上。市主城区基本建成“十分钟健身圈”,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主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提质升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全部建有“三个一” 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2.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实现网上预约。所有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配备1-2套二代智能健身器材(或健身驿站)。

   3.全民健身工程的巡检、维护、维修和更换形成科学完备的管理机制。

   4.建立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常住人口数的万分之三十七以上。

   5.市县乡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泛开展。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15个以上,时间跨度不少于6个月;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8个以上,时间跨度不少于4个月;乡镇(街道)每年组织体育活动不少于3项。

   6.以社区为单位的运动会全面展开。到2023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开展运动会的社区(行政村)比例不得少于80%,有条件的应实现全覆盖。

二、具体做法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摸清底数短板。启动全市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2.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努力使“县级三个一”“乡镇两个一”工程落实到位。到2023年,全市公共场所、乡镇街道、社区小区、农村自然村新布设全民健身路径23000余件,新增普通篮球场地150个以上,羽毛球场地300个以上,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篮球场160个以上,新建足球、网球、气排球、毽球、门球等场地3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高现有体育场地利用率。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认真收集采纳场馆周边居民的意见建议,探索科学的开放时间和管理模式,实现应开尽开。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办法,对老年人、残疾人等持证免费开放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采取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健身器材、场地、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等日常管理。深化沟通交流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工作针对性。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速查办,及时回复,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开展“三级”联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赛事向基层延伸、向社区扩展,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办赛模式,推动开展“社区(行政村)运动会”,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时间节点,开展全民健身技能入户“五进”活动。倡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签订合作协议等多种方式,鼓励学校体育俱乐部、社会团体和其他专业赛事运营机构等承接社区(行政村)体育赛事活动和项目推广。探索发展线上体育,创新开展“云健身”、场景化健身、亲子家庭健身等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健身选择。(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开发推广品牌赛事及特色健身项目。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组织好我市品牌全民健身赛事。加大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依托江北水城独有条件,大力推进龙舟、帆船、皮划艇等水上运动项目开展。鼓励广大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农民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和农民运动会。(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持续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开展幼儿和亲子全民健身活动,从提升基本动作技能角度发展幼儿体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柔力球、太极拳、门球、健身球操等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县级体育总会组织,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建设乡镇(街道)体育总会,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成立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统计制度,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依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评估工作,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聊城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1.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丰富完善智慧健身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规范和完善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落实«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借助“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和“我的聊城”APP,推进智慧化全民健身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增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群众参与健身的便捷性。(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制定对学校体育教学的量性、质性评估标准,实现以评促教;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推动体医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医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体医融合发展典型经验,打造慢性病人群运动推广与处方库建设(东昌府区)、健身气功与康养结合(高新区)、体医康复中心(冠县)等一批体医融合示范试点性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促进体旅融合。普及推广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体育服务供给;打造7.20国际象棋文化节,打造沿东昌湖健步走、环湖徒步、古城定向等体育休闲活动,打造龙舟、皮划艇、公开水域游泳等水上赛事活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1.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发挥政府积极引导、社团主动作为、企业参与市场化的组合优势,自上而下地发动全市人民参与,调动社会各方的参与积极性。(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向参加全民健身运动会的运动员发放全民健身奖励卡片,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县(市、区)和“健身达人”“健身最美家庭”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将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等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工作专班,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做好有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市县两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强化对全民健身器材购置、场地建设、重大赛事举办承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育智慧化建设等工作的经费保障。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强化用地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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