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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宏观经济
11371500MB28359259/2021-4404465
聊政办字〔2021〕30号
2021-12-01
2021-12-03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1〕30 号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聊办发〔2021〕5 号)要求,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聊城市数字经济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对数字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考核督导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向专班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推进

   每年制定聊城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建立聊城市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健全完善项目筛选和论证机制,实时谋划和遴选一批引领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行业影响大的数字经济项目,及时入库管理,形成 “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四个一批”发展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一年召开两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强化跟踪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对在数字经济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检查内容,聊城市数字经济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评估、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突出重点任务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一批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工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文化创意等数字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通过提升基础网络服务能力,推进5G网络建设,建设云服务设施,通过搭建政务区块链平台、建设“智慧工地”大数据平台、推进传统设施智慧化改造等措施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负责)通过提升数字基础支撑水平和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完善政府数据资源标准体系,提高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市大数据局负责)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健全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重点领域供给数字化,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市大数据局负责)

四、加强政策支持

   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优先面向数字技术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人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负责)按照国家及省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自动驾驶、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招才引智力度,持续优化、细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保障体系。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团队引进的奖补力度,采取“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聊城市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库。(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录的数字经济项目, 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对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 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 实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数字技术企业和各类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电力接入。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负责)对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注册公司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负责)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被认定为“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市财政分别按不低于省级奖金的 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招大引强,对数字经济领域新设项目和增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奖补。对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对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对在我市举办的、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的数字经济展会或参赛人数达到1000人的数字经济赛事分别给予30万元和 50万元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数字经济现场会、推进会,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发展数字经济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加强与其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举办数字经济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来聊城授课。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或企业在聊城市承办数字经济领域行业性大赛、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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