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3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