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3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