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2〕3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