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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政务公开
11371500MB28359259/2022-4405118
聊政办字〔2022〕43号
2022-12-20
2022-12-2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聊政办字〔2022〕4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预制菜是以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等为原料,配以各种辅料,采用现代化标准集中生产,经预加工的成品或者半成品,包括即食、即热、即烹、即配等食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安排,树立大食物观,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菜篮子”工程提质增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力争到2025年,全市预制菜全产业链产值突破700亿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十条意见。

   一、打造全国重要的预制菜优质原料生产供应基地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大市优势,推动预制菜产业向链条前端延伸。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左右、产量110亿斤以上。积极发展瓜菜菌设施农业,全市瓜菜菌种植面积稳定在310万亩左右,产量1300万吨以上。持续稳定生猪产能,全市规模猪场保有量650个以上;肉蛋奶年产量稳定在110万吨左右;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7万亩以上、产量6万吨以上。按照“三品一标”要求,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方案,打造瓜菜果菌、畜禽与屠宰、水产健康养殖等原料供应基地,提升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支持预制菜企业通过自建基地、订单基地等方式,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模式,稳定原料供应,科学检验检测,智能物流追溯,实施集采集供,切实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品质水平。全力推动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首次获得认证的绿色食品每个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5万元、地理标志产品每个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培育预制菜产业集群

   引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打造预制菜产业园,鼓励预制菜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入园发展。市级财政部门统筹涉农资金,对创建成功的省、市级预制菜产业园予以激励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园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引导新增产能和投资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对新入园的预制菜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收益等控制性指标和要素保障上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将预制菜产业作为“双招双引”的重要方向,瞄准国际国内食品加工和餐饮龙头企业布局,绘制招商图谱,精准招引预制菜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对新评选认定的省级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新上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实际设备(含软件)购置金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新创建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预制菜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晋升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预制菜项目,由省、市、县级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培育提升预制菜中小企业,逐步成为“专精特新”企业。首次上规的预制菜加工企业,分两年给予总额最高10万元的奖励,升规纳统当年给予50%,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且第二年仍在库的给予另外50%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电商销售”“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模式,发展团餐、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对在国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的预制菜企业,按照首发融资额度分档分阶段予以最高600万元的补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增强预制菜研发创新能力

   由市农科院牵头成立聊城市预制菜研究中心,联合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及相关企业等开展科研技术攻关,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预制菜产业技术体系和支撑,重大课题研究实行“一事一议”。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预制菜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大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技改项目,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单个企业最高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等)

   五、构建预制菜产业冷链物流体系

   鼓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利用中央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建设预制菜冷链仓储、加工、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冷链流通支撑能力,形成“冷藏设施—冷链企业—冷链区域中心”一体化冷链体系,构建“原料—车间—餐桌”全程冷链物流闭环。(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支持预制菜企业利用现有的冷链物流网络,拓展预制菜冷链物流服务渠道。对近三年内新建和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设备,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企业,按年度实际投资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物流企业与预制菜企业开展合作,对营收增长较快、增加就业岗位明显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由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细则。(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六、拓宽预制菜营销渠道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预制菜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产品供应链管理、大数据营销等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围绕学校、医院、企业等,大力发展预制菜团餐配餐。推动预制菜销售模式创新,探索在居民区、写字楼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立预制菜自助配售终端。组织预制菜企业参加全国性预制菜产业博览会,每年筹办若干场推介活动。大力培育预制菜出口产业集聚区、出口示范企业、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畅通外循环渠道,推动预制菜“走出去”。对参加一般性境外展会的预制菜出口企业,每个展位费给予最高50%的补助,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3个标准展位。(牵头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预制菜电商基地,研发生产电商适销产品,提升网销能力。支持预制菜企业发展电商,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对在本地注册的生产或经营的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且正常开展电商销售业务达到活跃店铺要求的,按有关政策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等)

   七、支持预制菜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研制。围绕预制菜产品类别、原料生产、产品供应、加工生产、食品营养及功能等方面,加快预制菜标准研制,支持有关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团体标准,构建具有聊城特色的全产业链预制菜标准体系。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持修订标准的,按照主持制定同类标准奖励数额的50%给予奖励;对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按照主持制定、修订同类标准奖励数额的20%给予奖励。对承担国家、山东省团体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涉及团体标准制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构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预制菜行业监管机制,强化预制菜“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严格落实预制菜生产标准,推动“明厨亮灶”向预制菜生产车间、中央厨房等加工环节延伸,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支持预制菜行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高行业自律、自我发展水平。推动预制菜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开展预制菜企业诚信体系评价,加大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企业的约束惩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等)

   八、打造预制菜产业知名品牌

   结合“聊·胜一筹!”品牌推广,鼓励预制菜企业及其产品参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评定,推动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社会认可度高的预制菜特色品牌,提升附加值和软实力。市级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预制菜评优遴选,每年推出预制菜“十佳企业”“百强产品”,鼓励预制菜企业创建省级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产品(品牌)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全国食品工业“三品”典型成果的,每种产品(品牌)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产品(品牌)入选《山东省特色优质食品目录》的,每种产品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加大要素支持力度

   支持新上的总投资超5000万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保障预制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落实农产品加工、冷链储运、销售等税费优惠政策,向金融机构推送预制菜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将具有辅导意愿的预制菜企业纳入金融辅导,综合运用金融辅导系统和聊城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预制菜企业能力。组织保险机构与预制菜企业对接,推出一批包含预制菜产品、原材料质量等在内的专项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

   十、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预制菜产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做好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扶持政策有效衔接,合力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预制菜产业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养预制菜产业专业人才。加大预制菜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发适合产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工种目录,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增设预制菜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职业技能人才,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建设预制菜产学研人才实训基地,大力培养预制菜相关研发与运营人才,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共性研发等领域引进专业性人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有经营理念、市场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的预制菜企业家。鼓励我市预制菜生产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对通过我市预制菜企业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领军人才,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支持,给予50万元—400万元的资助,国家、省均进行资助的,按照就高原则,分配办法参照国家、省规定执行;支持我市预制菜生产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地区建设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等“人才飞地”,经绩效评估合格的,给予30—100万元的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强化宣传推介。认真总结预制菜龙头企业在引领乡村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带动农户增收、参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发掘“老字号”,整理挖掘地方风味名吃、饮食文化,讲好品牌故事,提高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日报等)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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