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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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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10:24:05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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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17〕3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第十一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企业(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征询部门意见、媒体公示、公布名单等环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长质量奖基本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每年评选一届,授予为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授予对象不同,设市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两个奖项。组织奖每届不超过3家,个人奖每届不超过2名。

二、第十一届市长质量奖评审情况

(一)组织申报

2022年3月,启动申报工作。共有23家单位申报组织奖,8名个人申报个人奖。

(二)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和评审监督小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标的方式,确定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为第三方评审机构。为确保评审工作公正、公平,成立了以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评审监督小组,对评审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三)材料评审

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对得分靠前的8家企业和4名个人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四)现场评审

7月4日-7日,第三方评审机构聘请9名国家级、省级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3个现场评审组对8家企业和4名个人进行了现场评审,出具了现场评审报告,提出了拟奖建议名单。

(五)召开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8月15日,张建军副市长主持召开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评选情况工作汇报,审议确定了拟奖建议名单。

(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8月18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征求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意见,以上企业或个人均无违法违纪记录或一票否决事项。

(七)媒体公示

拟奖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9月9日-16日在《聊城日报》进行了公示。

(八)文件公布

9月26日,经有关部门会签,市政府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报》(聊政字〔2022〕26号)公布了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

 

组织奖(3家)

冠县鸿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力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宇捷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个人奖(2名)

高海瑞(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曹 孟(山东奥克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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