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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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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00:00:00
聊城市人民政府

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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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草稿)》。现将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市教育局多次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干部、部分校长和教师代表参加了征求意见会、论证会,并完成了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会签工作。最终形成了我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依据 

  文件制定过程中,主要依据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聊办发〔2015〕25号)及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我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草稿)》阐明了我市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了推进的工作措施和保障因素。 

  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拟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17年起,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二是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各级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三是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制定完善2018—2020年大班额防控规划,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留足教育用地,建立健全教师资源动态调整机制,满足教学需要,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四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五是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农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和聘任,兑现薪酬,做好校长后备人才库、校长培养、考核机制等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名校办分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发、整合城乡校外教育资源,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力度。通过“同步课堂”“微课资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 

       解读单位:聊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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