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聊政发〔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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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中医药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系统部署。《中医药法》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对2016年后15年的中医药改革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党的十九大又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大部署。省政府也于2017年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9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政策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在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部分。提出了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在各县级区域设置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已经设置的不得无故合并、撤销或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
二、在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统筹整合医药卫生相关资金,设立中医发展专项经费;
二是在落实中医药医保扶持政策方面,明确提出了“中医医院享受较综合医院低一级医院医保报销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在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是鼓励中药院内制剂开发和使用,并指出“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并提出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将中医优势病种及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加强中药饮片和中药院内制剂质量监管;完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扩大市内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范围。
五是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坚持政府财政扶持中医药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培养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引进一批中医药“高精尖缺”专业人才。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培训,合理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加快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技能人才。
三、在组织实施方面。一是提出了建立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议下发了《关于建立聊城市中医药联会议席制度的通知》,为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提出了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目前,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和8个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均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并设立了中医药管理科(股),卫计部门主要领导兼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大部分县(市、区)配备了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和中医药管理科科长,设立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解读单位: 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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