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的意见》(聊政发〔20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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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聊发〔2018〕1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创建,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的意见》(聊政发〔2018〕46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农委主任陈长华同志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
山东省委、省政府5月18日出台的《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推进“三品一标”示范县、镇、村创建。到 2022 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比例达到 60%以上,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数量达 7500 个以上。”
聊城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聊发〔2018〕1号)文件中提出: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奖补政策,严格审核审查。2018年全市“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050个,新增“三品一标”基地面积17万亩;2020年,达到1100个,“三品一标”认定面积占可食用农产品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
问:《意见》起草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自201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的意见》(聊政发〔2013〕70号)以来,我市“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14年市政府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署了战略框架合作协议,使我市绿色食品的发展步入快车道。2013-2017年,我市“三品一标”总数由307个(2012年底)增加到1033个(2017年底),自2014年连续四年绿色食品新增数量及增幅均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虽然我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基地面积占比比例不高。按省委科学发展观考核目标要求,到2020年“三品一标”基地面积与耕地面积的占比要达到60%以上,而目前我市仅为45.6%,距完成省政府考核任务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2、产品再认证比例偏低。2017年度,我市应续展绿色食品408个,实际续展140个,续展率仅为34%;无公害农产品应复查换证产品123个,实际复查换证65个,复查换证率为52.8%,均达不到省厅要求的70%的目标。2020年市政府对我市“三品一标”认证目标为1100个,由于我市再认证率不高,距完成任务困难较大。
为了保证我市2020年“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占比和认证数量的完成,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和品牌创建,需要市委、市政府继续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给予资金的奖补。
问: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答: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市农委环能站负责《关于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的意见》(聊政发〔2013〕70号)修订文件的起草工作。环能站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聊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市在“三品一标”工作中的要求,对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考核扶持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8年6月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
6月9日,我们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2日,通过聊城农业信息网公开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市农委未收到对该文稿的意见建议。鉴于该项工作不影响公众重大利益,各方对此无重大分歧,且我市已开展多年,各方面较为成熟,未进行专家论证、举行听证会和风险评估。
6月19日,市农委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程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会签。6月20日,我们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送市农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畜牧局等单位征求意见并会签,并按照会签部门意见建议,我们对《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问:《意见》主要内容说明?
答:《意见(送审稿)》主要是在原《关于建设聊城绿色农产品之都的意见》(聊政发〔2013〕70号)的基础上,依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原建设目标进行了修改,修改了六大绿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范围,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等内容。
(一)修改了建设目标。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聊发〔2018〕1号)文件精神,将原建设目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修改了六大绿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范围。依据市畜牧局提出的修订建议,对六大绿色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中绿色畜产品基地进行了明确:“以阳谷县、莘县为主建设绿色肉鸡生产基地,以冠县、莘县、茌平县为主建设绿色生猪生产基地,以东阿县、高唐县为主建设绿色黑毛驴生产基地。”
(三)完善和增加了扶持政策。在原文件奖补基础上,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聊发〔2014〕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对市农委《关于对“三品一标”再认证企业进行财政奖补的请示》批复件等文件精神,对原奖补范围进行了完善和增加。
解读单位: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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