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聊城市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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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4号),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确保每年盘活利用现有农村闲散土地的20%以上。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和郭建民副市长签批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聊城市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确保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
二、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工作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通过调查摸底、制定规划并有序实施,每年盘活农村闲散土地总量的20%以上,通过3-5年的时间将现有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明确了时间安排,2019年5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和数据库,7月底前完成盘活利用规划的编制,2023年底前将现有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明确了盘活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基础设施等发展用地、改善生态环境、保留现状等;明确了工作措施,从规划计划、制度建设、增减挂钩、多主体开发、投融资渠道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明确了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权益保护、督导评价等几个方面,细化了保障措施,并成立了市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领导小组。
相关文件: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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